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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發布單位:監察院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年03月29日
  • 最後修改日期:113/03/29 下午 03:24:13

公告糾正臺中市某私立托嬰中心於107年9月7日發生收托男嬰猝死事件,斯時調查報告即載明本案案主及其他收托幼童遭受不當照顧等情,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未能審慎衡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款第2項「身心虐待」意旨,對於托嬰中心管理及有高風險照顧行為之人員全面進行檢視與裁處,確有怠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