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

  • 發布單位:監察院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年03月29日
  • 最後修改日期:113/03/29 下午 03:17:16

公告糾正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對蘭嶼低階核廢棄物之檢整作業未盡落實,與放射性物料管理法之規定有悖;另該公司低放貯存場執行三級品管制度未盡周延,與三級品管制度規範意旨不符,經濟部亦未善盡督導責任,均核有違失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