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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3/04/09
公告日期: 113/04/15
字  號: 113交正0003
案  由: 王幼玲委員、王麗珍委員、葉宜津委員提,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長年來僅憑消極的職場減災宣導及罰鍰,實不具嚇阻事業單位及起重機操作員機之效果,112年5月10日事故不幸釀成1死多傷,益發凸顯該署長期輕忽國內營造業工安問題,核有違失。臺中捷運監控/告警系統之資訊/告警顯示設計,資訊圖控過小、告警未伴隨警音、告警顯示字體過小、告警描述內容不足等問題存在已久,造成第一時間判斷不易及行控中心人員負擔,迄無修正改善,終至錯失本次事故緊急應變時機,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亦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尚未結案
本案文件: 113.04.12-中捷案糾正案文-對外公布版.doc 113.04.12-中捷案糾正案文-對外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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