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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3/02/22
公告日期: 113/03/06
字  號: 113教正0003
案  由: 林國明委員、林盛豐委員提:臺南市政府辦理赤嵌文化園區改造工程,工區範圍內曾經考古試掘,發現有臺灣縣署遺構、史前大湖文化黑陶與貝塚,屬於高敏感文資區域,詎未參採中央研究院、臺南市建築師公會及文化部文資審議等相關建議,仍執意挖設地下停車場,致甫開工即發現地下遺構及文化遺跡而被迫停工,延宕工進經年,並遭文化部取消補助款3,318萬元,且工程歷經多次變更設計,追加經費近1億元,鉅資興建之地下停車場迄未完工;再者,該府編列逾14億元辦理赤嵌園區改造計畫,企圖再現赤嵌「署」光,立意良善,卻事前未調查釐清工程基地內遺構可能範圍、形制與構造樣式等,一動工就挖掘到遺構,多次停工復工,最後決議回填遺構,並放棄興建地下博物館,不僅虛擲281萬餘元工程費用,亦直接影響赤嵌園區改造計畫希冀藉由設置地下博物館,結合史學研究、圖書典藏等形塑為普羅民遮城研究資源中心,使園區發揮教育推廣及文化展示之整體效益;此外,上述工程延宕,致成功國小師生返校期程由原訂的110年5月延至113年暑假後,嚴重影響受教權益及市府施政形象,均有嚴重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13教正3)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尚未結案
本案文件: 糾正案-上網.docx 糾正案-上網.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