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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3/01/16
公告日期: 113/01/24
字  號: 113內正0001
案  由: 林盛豐委員、蘇麗瓊委員提,臺北市政府於110年11月1日公告核定該市都市計畫「修訂臺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即京華城購物中心原址,面積16,485㎡)第三種商業區(特)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細部計畫案」,在欠缺法令依據之下,逕於案內創設所謂「韌性城市貢獻」、「智慧城市貢獻」及「宜居城市貢獻」等獎勵項目,據以合計給予按基準容積(以「第三種商業區」之基準容積率上限560%計算)外加最高20%之容積獎勵(換算給予獎勵之「容積樓地板面積」高達18,463.2㎡),並已逾越(牴觸)該細部計畫上位法規(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25條與內政部訂定「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第8點)之容積率上限規定,且該等容積獎勵額度與申請人貢獻(負擔)程度之間亦屬失衡而難認有該府宣稱之所謂「對價性」,足見臺北市政府及所屬都市計畫委員會與都市發展局於本件容積獎勵細部計畫修訂案之規劃提案、審議及核定,均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尚未結案
本案文件: 11250800059糾正案文(1130116公布版)黑.docx 11250800059糾正案文(1130116公布版)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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