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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主畫面 第97期 106.05.10發行
監察院調查缺水案 讓民眾享有「量足質優」自來水   監察調查處

由於今年1月迄4月,降雨較昔日偏低,國人正憂心主要水庫水位下降是否影響民生和工商農用水的同時,監察院已針對104年調查全臺各地發生缺水危機所呈現的問題,持續督促相關機關落實改善,讓民眾享有「量足質優」自來水。

監察院在調查104年缺水危機時發現,全臺漏水率超出16%,汰換完成自來水管線需費時100年,再者,每年農業用水於輸送過程中漏失約50億噸,需費時200年方能汰換1次;而103年國人水費支出只占總消費之0.43%,遠低於世界衛生組織認定2%至4%的合理範圍;另經濟部推動的「節約用水優惠措施」卻造成售水量不減反增;此外,烏來上游集水區各類保護區管制事權不一,也不利於水庫集水區保育推展。

經監察院持續追蹤改善情形後,經濟部水利署(下稱水利署)105年12月20日召開「105年全國水論壇」,與會專家學者對於水價合理化均有共識,經濟部已將水價合理調整列為短期行動方案,並於取得社會共識後推動。其次,水利署為促使用水大戶採取積極性節約用水措施,刻正積極研擬耗水費徵收子法,並規劃於106年底前訂定水費折扣辦法,將可充分反映節水努力之績效指標,作為未來「節約用水優惠措施」之需。

至於「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相關缺水地區範圍、強制使用再生水比率及替代方式、再生水計費準則、水質標準、再生水經營業申請程序及監督、中央對地方經費之補助等9項授權子法,已於105年11月4日制定發布,完備相關配套措施,以正式啟動再生水的開發與利用。

另為加速集水區保育治理,經濟部於蘇迪勒颱風後提報「新店溪上游流域保育治理及區域穩定供水綱要計畫」,由中央跨部會、臺北市政府及新北市政府共同參與,迄105年底已召開6次工作分組會議及6次執行工作會議,經定期督促各相關機關積極辦理及協調介面問題後,該計畫目前依預訂進度如質如期執行中。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亦刻正研擬由上而下之灌溉圳路改善方案,掌握各地灌區辦理更新改善之效益與優先程度,並配合我國農業發展重要政策進行整體規劃,以提升圳路更新改善經費資源投入之效益。

  監察院為國家人權院,面對氣候變遷,降雨分布不均,為使國人享有「量足質優」自來水的基本人權,並使農、工、服務等不同業別擁有足夠水資源以發展經濟,監察院將持續監督政府,落實水源穩定供應,提振全民幸福指數。

監察院調查隨機殺人案 促使增置117位專業輔導人員 自源頭防堵悲劇   監察調查處

103年5月21日發生一起鄭姓大學生(下稱鄭生)於臺北捷運車廂內涉嫌持刀隨機殺人案件,震驚社會,事發前鄭生的高中同學曾多次向學校提出警訊,惟最後仍未阻止這場悲劇事件。之後又陸續發生新竹竹東少年虐殺街友、飆車族街頭砍殺路人等青少年隨機殺人事件。針對這類青少年重大暴力案件頻傳,攸關無辜民眾的人身安全,案經監察院立案調查,已促請教育部、內政部警政署、法務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等機關提出預防對策,避免類此事件再度發生。

具潛在暴力的學生猶如不定時炸彈,亟需心理諮商輔導專業積極介入並給予高度關注,以避免校園暴力事件之發生。因此,全案經監察院完成調查並持續追蹤改善後,教育部已於「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第12條中,明確規範各大專校院應按學生人數比例配置專業輔導人員,截至105年度全國各大專校院合計已增置117位專業輔導人員,以自源頭防範悲劇。

另各警察機關已與轄內大專校院建立合作機制並保持密切聯繫,以確實掌握校園治安情況,同時利用各種會議或校園訪視聯繫時促請學校,若發生校園安全案件或有相關預警情資,務必於第一時間透過110或專責聯繫窗口通報警方,以避免憾事發生。

此外,鑑於電視、電腦及手機等通訊傳播工具日新月異,青少年接觸及瀏覽暴力、血腥、恐怖內容之電子郵件、網站及電玩遊戲軟體機會頻繁,且電視節目數位化後,已可在不同平臺流通,倘未落實監督管理,恐造成學習或模仿效應,嚴重將致犯罪行為發生。因此,在監察院調查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除持續監督相關媒體建立自律及他律機制,建立全民參與共同管理網絡外,已通盤檢討研修完成「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並於105年12月13日修正發布,藉以落實電視節目分級標準,避免兒童、少年接觸不適合其觀賞之內容。

監察院為國家人權院,將持續關注民眾人身安全的相關事件與議題,並持續監督相關機關強化預警機制、評估及危機處理能力,為國人同胞營造安全、友善、自由、和諧的優質社會環境。

圖片 監察院國防及情報委員會巡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臺北榮民總醫院員山分院   國防及情報委員會

監察院國防及情報委員會有鑑於我國人口老化問題嚴重,並已逐漸進入老人化國家之林,為瞭解有關機關配合政府長照政策執行情形,爰於106年3月2日巡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下稱退輔會)所屬臺北榮民總醫院員山分院(下稱員山分院),瞭解該會配合國家推動長照政策執行情形。

據退輔會指稱:將配合國家推動長照政策列為其重要工作項目之一。退輔會於105年10月11日成立「長期照顧推動專案小組」,積極推動與規劃各項長照服務作為,除作明確的定位與全盤規劃外,並擇定員山分院與地方資源結合,試辦社區式全方位長照服務模式,協助榮民(眷)及社區長者,均能獲得向前延伸預防保健、延緩失能,向後銜接居家醫療、照護與安寧的全方位長照服務。此外,在推動長照服務的過程中,經由不斷地發現問題、檢討、解決與精進,使退輔會能建構出最完善的長照服務網絡,與衛生福利部的長照資源作一整合,以共同落實在地安養、在地老化的目標。

圖片 臺灣大學藍佩嘉教授談移工及新移民人權保障
人權保障委員會


為落實執行我國已內國法化之5項國際人權公約,發揮國家人權機構促進及保護人權之功能,監察院定期舉辦國際人權公約宣導講習會,積極推動人權教育與訓練工作,提升同仁對國際人權公約之瞭解,以協助監察委員檢視並監督政府落實國際人權規範。自98年底迄今,監察院人權保障委員會已舉辦國際人權公約宣導講習會計29場,參與人數達1,989人次。

為持續推動宣導工作,監察院人權保障委員會於106年3月29日邀請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學系藍佩嘉教授到院演講「兩公約與移工∕新移民人權保障」,以利同仁瞭解移工及新移民在我國之處境及相關人權問題。藍教授目前為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長期致力於性別、勞動及國際遷徙之研究。本次演講內容深入淺出,讓出席之委員及同仁均獲益良多。

最新統計顯示,已有超過63萬名移工及52萬名新移民在我國工作定居。儘管我國自98年起實施兩公約施行法多年,移民與移工在臺之處境卻仍有相當改進空間。

藍佩嘉教授從我國移工及新移民結構談起,逐一分析他們在臺之處境及問題,並論及我國簽署兩公約後,政府應承擔之國際人權義務,另就未來我國政策方向提出相關建議。

藍教授指出,現行的仲介、客工制度對於移工的遷徙自由及轉換工作權有相當的限制,在生活管理上,也侵害到他們的人身自由。而女性家務移工除了不受勞動基準法保障之外,工作場所及內容的特殊性更使得她們成為性騷擾及性侵害的高風險群。至於新移民,除了居留權及公民權所受到的管制及不平等對待,政府為她們提供之課程多側重作為「配偶」與「母親」的「生活適應」層面,卻忽視她們成為「勞動者」的身分與需求。

  藍教授強調,現行制度所衍生的問題,包括逃逸外勞等,政府不宜以個案視之,應就各種法令和社會環境的侷限、語言障礙、支持系統欠缺等結構性因素,著手改善。

  監察委員陳小紅非常關心本項議題,並全程參與本次演講。陳委員除代表監察院感謝藍佩嘉教授精闢的演說,亦就國際移工勞動情勢與薪資結構、政策影響等面向,與藍教授交換意見。

監察院陳情受理中心受理人民到院陳情案件情形   監察業務處

監察院陳情受理中心每日均由監察委員輪值接見受理人民到院陳情案件,106年4月份受理人民到院陳情案件計136件。其中,由委員值日接見者,計有1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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